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洛江区教师进修学校特制定本党务校务公开制度。该制度旨在通过规范化的程序和方式,将学校的党务、行政事务以及涉及教职工利益的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全体教职工公开,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一、公开原则
1. 合法性原则:所有公开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2. 真实性原则: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3. 及时性原则:对于需要公开的信息,应在其产生后尽快予以公布。
4. 全面性原则:凡属应该公开的事项都必须全部公开,不留死角。
二、公开范围
1. 学校的重大决策事项;
2. 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3.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4. 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
5. 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公开形式
1. 设置固定的党务校务公开栏;
2. 利用校园网进行网上公开;
3. 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4. 采取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开。
四、公开程序
1. 提出:由相关部门提出拟公开事项,并提交审核;
2. 审核:由专门机构或人员对拟公开事项进行审查;
3. 公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予以公开;
4. 反馈: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及时作出回应。
五、监督检查
1. 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负责对党务校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总之,通过建立健全党务校务公开制度,可以有效地增强学校内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希望全校上下共同努力,确保这一制度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