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机制,促进企业守法自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现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办法旨在通过科学、公正、透明的评价体系,对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表现进行客观评估,从而引导企业加强环保意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评价内容涵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达标状况、环境信息公开程度等多个方面,力求全面反映企业的环境行为。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细化实施方案,确保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宣传培训,提高企业对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附件: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特此通知。
[发文机关名称]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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