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印章使用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分支机构的印章使用管理。
第三条 印章是公司对外行使权力、处理事务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必须严格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 印章种类与保管
第四条 公司印章主要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
第五条 各类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员需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
第六条 印章保管人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由其指定的代理人临时保管,并做好交接记录。
第三章 印章使用流程
第七条 使用印章前,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明确用印事由、文件名称及份数等内容。
第八条 申请使用印章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 使用印章时,保管人员需核对申请表与实际用印内容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用印。
第十条 印章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至指定地点,并在登记簿上做好记录。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公司定期对印章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第十四条 本规范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通过以上规范,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印章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规范执行,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