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信访工作的开展,确保信访事项能够得到及时、公正、有效的处理,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各岗位人员在信访工作中的职责与义务,并对因失职或不当行为导致信访问题未能妥善解决的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一、基本原则
1. 依法依规:所有信访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2. 公平公开:处理信访事项时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3. 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范围。
4. 及时高效:对于收到的信访件应及时登记并作出相应处理,避免拖延造成不良影响。
二、职责分工
- 园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园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信访案件;监督指导各部门落实信访工作要求。
- 教务处:具体承办日常教学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投诉建议;定期汇总分析师生反映的问题点。
- 后勤保障部:针对生活服务方面的意见提出改进措施,并跟踪整改效果。
- 家长委员会:作为桥梁纽带,收集整理来自家长群体的意见反馈,并协助沟通调解。
三、责任追究机制
1. 初次提醒:当发现有未按规定程序处理信访事件时,首先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限期改正。
2. 书面通报批评:若情节较重或多次出现类似情况,则通过正式文件形式予以通报批评。
3. 经济处罚: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严重后果者,可酌情扣除绩效奖金等经济利益。
4. 行政处分:情节特别恶劣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四、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本园所有。希望全体员工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