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特此编制了《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该《目录》旨在明确公开信息的内容、形式及流程,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环保部门的相关信息。
一、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
1. 依法公开:所有公开的信息均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及时有效:信息的发布应当迅速及时,确保时效性。
3. 公正公平:信息公开要保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得有任何歧视或偏袒行为。
4. 方便获取:信息应以易于理解的方式呈现,并提供多种获取途径。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目录》涵盖了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
2. 环境质量状况报告;
3. 污染源监测数据;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5. 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进展;
6. 财政预决算信息;
7. 干部任免与奖惩决定等人事管理信息;
8. 投诉举报渠道及处理结果公示。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与方式
为方便社会各界人士查询使用,《目录》规定了多种信息公开形式和方式:
1. 官方网站作为主要发布平台;
2. 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工具辅助传播;
3. 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接受现场咨询;
4. 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重要事项进展;
5. 编印简报资料分发给相关单位和个人。
四、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
为保证《目录》得到有效执行,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体系,包括内部自查、外部评议以及社会公众参与等多种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违反《目录》规定的行为均可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
总之,《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仅是政府部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表现,也是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希望广大民众积极参与进来,共同促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