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期间产生的费用报销流程,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严谨性和透明性,特制定本《出差费用补助报销规定》。以下为具体细则,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因公需要外出办理业务或参加培训、会议等工作的正式员工及临时聘用人员。凡涉及差旅费用报销者,均需按照本规定执行。
二、报销原则
1. 真实性原则:所有报销项目必须真实发生,不得虚构事实或夸大支出。
2. 合理性原则:各项费用应符合实际工作需求,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3. 及时性原则:员工应在返回工作岗位后的一周内提交完整的报销申请材料,逾期未报者将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报销项目与标准
(一)交通费
1. 公共交通工具(如火车、长途汽车、轮船等):凭票实报实销;
2. 出租车/网约车:仅限于紧急情况或特殊任务下使用,并需提供明确的事由说明;
3. 自驾车辆:按每公里0.8元的标准补贴油费,同时需附带行驶里程证明文件。
(二)住宿费
1. 根据出差目的地的不同城市级别设定最高限额:
- 一线城市:400元/晚;
- 二线城市:300元/晚;
- 三线及以下城市:200元/晚。
2. 若两人同住一间房,则按单人标准核算;超过限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餐费
1. 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助;
2. 如遇特殊情况需超支用餐,须提前向主管领导报备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
因公务需要而产生的额外电话费可在合理范围内予以报销,但每月上限不得超过50元。
四、报销程序
1. 填写统一格式的《出差费用报销单》,并附上相关票据凭证;
2. 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交至财务部;
3. 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安排支付款项。
五、违规处罚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乃至辞退等措施。情节严重者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人事部门咨询。
希望各位同事能够认真对待每一次出差任务,在保证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做到勤俭节约,共同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以上即为我司关于《出差费用补助报销规定》的具体内容,希望大家能够充分理解并严格执行,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