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班主任,特制定本评选细则。希望通过科学合理的评选机制,激励更多教师投身于班级管理和学生德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1. 参评对象为在职满一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2. 热爱教育事业,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 在过去一年中,所带班级整体成绩稳步提升,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能主动配合完成临时性任务;
5. 与家长保持良好沟通,获得广泛认可和支持。
二、评选标准
1. 教育教学能力:注重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课堂管理有序高效;
2. 班级建设成效:班级凝聚力强,学风正气浓厚,学生行为规范;
3. 家校合作水平:定期召开家长会,及时反馈学生情况,解决家校矛盾;
4. 创新意识:善于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开展富有创意的主题活动;
5. 师生关系和谐:尊重每一位学生,关心其成长过程中的点点滴滴。
三、评选流程
1. 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班主任需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 资格审核:由年级组负责初步筛选符合条件者进入复评环节;
3. 综合评分:采用量化打分的方式,结合日常考核记录及现场答辩表现综合评定;
4. 公示结果:最终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接受师生监督。
四、奖励措施
1. 获奖者将被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2. 在年度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并优先推荐参加更高层次的专业培训;
3. 学校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获奖者的后续专业发展项目。
五、附则
1.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校德育处所有;
2. 如遇特殊情况或未尽事宜,可由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
通过以上细则的实施,我们相信能够选拔出一批真正优秀的班主任代表,为其他同事树立榜样,同时也促使全体教职工更加重视自身职业素养的提升。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创美好未来!
希望这份细则能够满足您的需求,如有需要调整的地方,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