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教学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1.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
2. 注重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3. 鼓励创新思维,支持学生开展跨学科研究,促进多领域知识融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1. 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规划部署、监督指导等工作。
2. 各系部需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内相关事务协调处理。
3. 指导教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学生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并及时反馈意见。
三、选题要求
1. 选题应紧密结合专业特点和社会需求,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实用意义。
2. 鼓励采用真实项目案例作为课题来源,增强项目的现实针对性。
3. 对于跨专业的综合性题目,则需明确主次关系,避免因范围过大而影响完成度。
四、实施流程
1. 开题报告阶段:学生需提交详细的开题报告,包括研究背景、目的意义、方法路径等内容,经评审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2. 中期检查阶段:由各指导老师组织召开中期汇报会,了解进展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3. 结题验收阶段:按照既定标准对最终成果进行严格审核评定,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五、考核评价体系
1. 成绩构成比例为平时表现占20%,开题报告占10%,中期检查占10%,论文质量占60%。
2. 设立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3. 对未能按时完成任务或者成绩不合格者给予相应处理措施。
六、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院所有。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须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我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介绍,希望每位同学都能够珍惜机会,全力以赴投入到这项重要的学习实践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