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小学控烟考评奖惩制度】为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公共场所控烟的相关规定,增强师生的控烟意识,推动学校控烟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春秋小学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教职工、学生及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所有人员在校园内必须遵守控烟规定,不得在教学区、办公区、活动场所等区域吸烟,严禁携带香烟进入校园,共同维护无烟校园的良好氛围。
一、控烟考评内容
1. 教职工控烟情况:教师、行政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校园内是否吸烟,是否劝导他人不吸烟,是否积极参与控烟宣传工作。
2. 学生控烟表现:学生在校期间是否遵守控烟规定,是否主动拒绝吸烟行为,是否参与控烟教育活动。
3. 校园环境管理:各班级、办公室、功能教室等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是否存在烟蒂乱丢、烟味残留等问题。
4. 控烟宣传落实情况:是否定期开展控烟知识讲座、主题班会、宣传海报等活动,是否建立控烟监督机制。
二、考评方式
1. 日常检查:由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织不定期抽查,重点检查教学楼、办公楼、操场等公共区域。
2. 班级评比:将控烟情况纳入班级常规管理考核,作为评选“文明班级”的重要依据。
3. 师生互评: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师生对控烟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4. 资料核查:查看相关活动记录、宣传资料、整改报告等,确保控烟工作有据可查。
三、奖惩措施
1. 表彰奖励:
- 对于在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年度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 对积极宣传控烟知识、带头践行无烟行为的师生,给予一定形式的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
2. 批评教育:
- 对于违反控烟规定的教职工或学生,由所在部门或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案。
- 对多次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
3. 处罚措施:
- 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取消评优资格。
- 学生在校园内吸烟,第一次由班主任谈话教育,第二次通知家长并进行纪律处分,第三次记入个人档案。
- 对于在校园内故意破坏控烟设施、制造烟味、散布吸烟信息的行为,将视情节严重性进行严肃处理。
四、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各部门、班级应结合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控烟工作落到实处。
3. 全校师生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健康、绿色的校园环境。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的控烟意识和责任感,推动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创建无烟校园、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