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逐渐成为推动乡村经济振兴的重要力量。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机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政策措施,旨在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主体,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雁江区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治理结构、强化监督管理等措施,不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法治化发展。
首先,在制度建设方面,雁江区注重从源头上理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责关系,明确其在土地流转、资源开发、项目投资等方面的职责,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同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公开透明的财务公示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其次,在治理结构上,雁江区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多元化的管理模式,支持村“两委”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形成良性互动。通过选优配强带头人,提升组织凝聚力和执行力,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能力,雁江区还加大了对基层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帮助他们掌握现代管理理念和实用技能,提升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下一步,雁江区将继续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需求,持续优化政策环境,强化政策落实,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向高质量、可持续方向迈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