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幼儿园的财产管理,确保各类资产的安全、合理使用和有效利用,提升园所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所有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办公用品等各类财产的管理与使用。
一、财产管理原则
1. 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幼儿园财产由后勤部门统一管理,各班级、部门根据职责范围进行具体使用和保管。
2. 物尽其用、节约高效:所有财产应充分发挥其使用价值,杜绝浪费和滥用现象。
3. 责任到人、定期检查:每项财产应明确责任人,定期进行盘点与检查,确保账实相符。
二、财产分类与登记
1. 固定资产:包括教学设备、图书资料、音响器材、家具、车辆等,价值较高且使用周期较长的物品。
2. 低值易耗品:如文具、清洁工具、办公用品等,使用频繁但单价较低的物品。
3. 其他物资:如食品、药品、活动材料等,需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采购与管理。
所有财产在购入后必须及时登记入账,建立完整的财产台账,做到账目清晰、数据准确。
三、财产采购与使用
1. 采购流程:凡需采购的物品,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园长审批后方可执行。采购过程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质量与价格合理。
2. 使用规范:各类财产应按用途正确使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或外借。教师和工作人员应爱护公共财物,保持良好使用习惯。
四、财产保管与维护
1. 专人保管:各班级、功能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财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物品完好无损。
2. 定期检查:后勤部门应定期对各类财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损坏或丢失。
3. 维修与更换:对于损坏或老化的财产,应及时报修或更换,确保正常使用。
五、财产交接与报废
1. 人员变动时的交接:教职工离职或调岗时,必须办理财产移交手续,确保财产不流失。
2. 报废流程:对无法继续使用的财产,需填写报废申请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
六、监督与考核
1. 后勤部门应定期对财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2. 对于因管理不善造成财产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幼儿园后勤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全体教职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园所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提升幼儿园财产管理的科学性与规范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