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管理考勤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日常管理,提升教师和员工的工作纪律性,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小学学校管理考勤制度》。该制度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考勤管理方式,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职工,包括任课教师、行政人员、后勤工作人员等。所有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接受考勤管理。
二、考勤时间规定
1. 上班时间:根据学校安排,每日上午8:00为正式上班时间,教师需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上课准备。
2. 下班时间:下午5:00为下班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加班,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3. 课间休息及午休时间按照学校作息表执行,不得擅自离岗或长时间不在岗。
三、考勤方式
1. 教职工实行签到签退制度,采用纸质签到与电子打卡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考勤记录真实、准确。
2. 每月由教务处统一汇总考勤数据,并于次月5日前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四、请假与销假制度
1. 教职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 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事假不得超过三天,超过者需报校长审批。
3. 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未按时销假视为旷工处理。
五、迟到、早退与旷工处理
1. 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视为迟到或早退,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20%。
2. 无故缺勤一天以上视为旷工,旷工期间不计发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3. 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学校有权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考勤监督与奖惩
1. 学校设立考勤监督小组,定期抽查考勤情况,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于全勤、出勤率高的教师和员工,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严重者将影响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资格。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校行政办公室所有。
2.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并及时调整。
通过严格执行本制度,有助于提升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为构建和谐、高效的教学环境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