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有关指标调整的通知及操作指南-】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升资产数据的准确性与时效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最新工作部署,现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中部分指标进行调整,并配套发布相应的操作指南,以确保各单位能够顺利、规范地开展月报填报工作。
此次指标调整主要围绕资产分类、使用状态、权属登记等方面展开,旨在更加全面、科学地反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实际状况。具体调整内容包括:
1. 资产分类细化:对部分资产类别进行了重新划分,如将“办公设备”细分为“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以便更准确地反映不同用途资产的配置情况。
2. 使用状态更新:新增“闲置”和“待处置”两类状态标识,便于及时掌握资产实际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利用水平。
3. 权属信息完善:要求各单位在填报时详细注明资产的产权归属情况,确保资产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为便于各单位理解和执行,特制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操作指南》,内容涵盖指标解释、填报流程、系统操作步骤及常见问题解答等,帮助相关人员快速掌握新指标的填报方法。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指标调整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操作指南,严格按照新的填报要求完成月报报送。如有疑问,可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确保报送工作的顺利进行。
今后,将继续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推动资产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