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核算管理制度】为规范企业委托贷款的财务核算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合规、账务处理准确,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企业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的委托贷款业务,涵盖从贷款申请、资金划拨、利息核算到还款管理等全过程。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委托贷款业务的部门及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信贷管理部、法律事务部等。凡涉及委托贷款的资金收支、账务处理及相关会计核算工作,均应依照本制度执行。
二、职责分工
1. 财务部:负责委托贷款的账务核算、利息计算、凭证录入及报表编制;
2. 信贷管理部:负责委托贷款的审批、合同签订、风险评估及贷后管理;
3. 法律事务部:参与委托贷款合同的审核,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
4. 审计部:定期对委托贷款业务进行内部审计,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三、核算原则
1. 委托贷款应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入账,不得虚增或虚减;
2. 利息收入应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进行计提;
3. 贷款到期或提前偿还时,应及时进行账务调整,确保账实相符。
四、操作流程
1. 贷款申请与审批:由相关部门提出委托贷款申请,经审批通过后,与受托机构签订合同;
2. 资金划拨:财务部根据合同约定,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并留存相关凭证;
3. 利息核算:按月或按季计提利息收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4. 还款处理:贷款到期后,及时组织还款,并做好账务核销工作;
5. 资料归档:所有与委托贷款相关的合同、审批文件、账务凭证等应统一归档保存,便于日后查阅和审计。
五、风险控制
1. 建立完善的委托贷款台账,实时跟踪贷款进度和资金流向;
2. 定期评估贷款对象的信用状况,防范坏账风险;
3. 对于逾期未还的贷款,及时采取催收措施,并报备相关部门。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相关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委托贷款业务的规范运作和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