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防范权力滥用、提升治理能力的关键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贯彻执行,确保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开透明、集体讨论、科学决策。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 重大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等重大决策事项;
2. 干部选拔任用、岗位调整、职称评定等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3. 基建项目、设备采购、工程招标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4. 财务预算、专项资金使用、大额资金支出等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三、决策原则
1. 依法依规原则:所有决策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不得越权或违规操作。
2. 集体领导原则:坚持党委(党组)领导下的集体决策机制,杜绝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
3. 民主集中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做到科学论证、集体讨论、会议决定。
4. 公开透明原则:决策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增强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决策程序
1. 事前调研与酝酿:对拟决策事项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形成初步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
2. 提出建议:由分管领导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书面建议,报党委(党组)研究。
3. 集体讨论:召开党委会、班子会或专题会议,对拟决策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一致意见。
4. 作出决定:经集体讨论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并存档备查。
5. 组织实施:按照会议决定组织实施,确保决策落实到位。
6. 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责任追究
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本单位纪委(监察室)负责解释。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通过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单位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