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升学校班级管理水平,增强班主任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青州中心小学班主任绩效考核办法》。本办法旨在通过科学、公正的评价机制,激励班主任不断提高工作质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一、考核原则
1. 公平公正:考核标准统一,过程公开透明,确保每位班主任在同等条件下接受评价。
2. 注重实效:以实际工作成效为主要依据,突出班级管理、学生发展、家校沟通等方面的表现。
3. 动态调整:根据学校发展和教育形势变化,定期对考核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考核内容与指标
1. 班级管理(30%)
- 班级日常秩序维护情况
- 学生行为规范执行情况
- 班级文化建设及活动组织
2. 学生发展(25%)
- 学生学习成绩进步情况
- 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情况
- 学生心理健康与行为习惯培养
3. 家校联系(20%)
- 家长会召开情况
- 家访或电话沟通频率
- 家长满意度调查结果
4. 工作态度与能力(15%)
- 工作责任心与主动性
- 与同事协作配合情况
- 班主任专业能力提升情况
5. 突发事件处理(10%)
- 对学生突发状况的应对能力
- 协调处理班级矛盾的能力
三、考核方式
1. 日常记录:由教务处、德育处等部门对班主任日常工作进行记录与评估。
2. 学生与家长反馈: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学生及家长的意见。
3. 学期总结:每学期末由学校领导班子组织综合评定,并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应用
1. 考核结果将作为班主任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绩效发放的重要依据。
2. 对于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将进行谈话提醒并限期整改。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青州中心小学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希望全体班主任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共同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
青州中心小学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