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章制度)】为规范公司员工的出勤行为,提升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秩序,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商贸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用工及兼职人员。
一、考勤方式
1. 公司实行指纹打卡与电子签到相结合的考勤方式,员工需在每日上下班时间按规定进行打卡。
2. 外勤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采用线上报备方式进行考勤记录。
3. 所有考勤数据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并作为工资核算和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工作时间安排
1. 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午休时间为12:00至13:30。
2. 根据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调整作息时间,并提前通知员工。
3. 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三、请假与休假制度
1. 员工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请假时,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经直属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
2. 请假超过一天的,须由部门主管及以上领导批准。
3. 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假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流程另行通知。
四、迟到、早退与旷工处理
1. 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缺勤,按事假处理。
2. 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将给予警告处分,并影响当月绩效考核。
3.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未到岗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按三天工资扣发,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辞退处理。
五、加班与调休
1. 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应提前报备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
2. 加班时间可按国家规定折算为调休或支付加班费。
3. 调休需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六、考勤监督与责任
1. 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考勤的统计与核查,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3. 对于伪造考勤记录、代打卡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2. 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进行修订,修订内容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通过严格执行本《商贸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旨在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高效的工作环境,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与纪律观念,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